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南民初字第2804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缪兴可与刘沙沙、潘海林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灌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缪某,刘某,潘某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南民初字第2804号原告缪某,居民。委托代理人李秀军。被告刘某,居民。被告潘某(系被告母亲),居民。原告缪某与被告刘某、潘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屠维维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缪某的委托代理人李秀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潘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缪某诉称,2013年11月15日,原、被告经人介绍举行订亲仪式,当时给刘某见面礼19000元,其中18000元是母亲潘某接收的。订亲后,原告与刘某接触了解,觉得不合适。2013年11月25日,原告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返还见面礼19000元。被告以原告提出解除婚约拒绝返还。故原告具状要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婚约礼金19000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被告刘某未作答辩。被告潘某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11月15日(农历十月十三日),原告与被告刘某订亲,原告给被告刘某见面礼18000元。之后,原告提出解除婚约。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返还见面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称所给的18000元是给刘某后,刘某又给其母亲潘某,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原告还称另外1000元是其亲戚给刘某的,亦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谈话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本院予以认定。本院认为,按照当地习俗,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本案中原告与刘某订立婚约,并依习俗按收了原告给付的见面礼18000元,现双方已解除婚约,被告刘某所收取的见面礼,数额较大,应依法予以返还。原告要求被告潘某承担共同返还责任,但未提供证据证实该笔款项由被告潘某接收,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潘某返还见面礼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还称其亲戚一共给了刘某1000元,要求一并返还,对此,原告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即使原告亲戚给了刘某1000元,也属另一法律关系。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缪某见面礼18000元。二、驳回原告缪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7.5元,由被告刘某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刘某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75元。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营业部,帐号:44×××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审判员  屠维维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书记员  侯红伟附件: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附录一、法律条文(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上诉须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上诉事项告知如下:当事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上诉及相关权利、义务。上诉人上诉时未交纳上诉费的,应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同时将缴款凭证提交本院。逾期未交纳或者未将交纳凭证提交本院的,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上诉须知与《催交上诉费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