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桃民初字第1093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07-15
案件名称
顾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桃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桃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顾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桃民初字第1093号原告顾某,居民。委托代理人李诗英,湖南独角兽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被告李某,居民。原告顾某因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于2013年9月2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即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2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顾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李诗英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顾某诉称:原、被告于××××年××月××日在桃源县原城关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1994年11月24日生一女孩,取名顾娅妮。婚后夫妻关系一般,被告从2008年开始沉迷购买地下六合彩,经劝解屡教不改,致使夫妻关系逐渐恶化。2013年9月,被告因购买六合彩欠下高利贷后,至今下落不明。现原告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坚决要求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被告的个人债务由被告个人负责偿还。为支持其诉讼主张,原告顾某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下列证据:1、结婚证1份,欲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的事实;2、委托代理人对顾娅妮、李莉、翦洪溱的调查笔录各1份,欲证明被告自2008年开始沉迷于地下六合彩,欠下巨额债务,经教育未悔改的情况;3、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单1份,欲证明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住宅1套;4、协议书1份,欲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已经约定,财产债务应按约定处理;5、偿还债务清单1份,欲证明被告因赌博欠下313000元债务,由原告借款代为偿还的事实;6、借条9张和债权人张文武、陈为成、顾湘平、顾晓丽、周英、王建国、黄德新、翦洪溱的自书证明各1份,欲证明原、被告婚后共同债务情况;7、桃源县安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证明1份,欲证明被告李某于2013年9月15日外出,现下落不明的情况;8、李莉手机短信1份,欲证明被告因购买地下六合彩欠下巨额债务下落不明的情况;9、证人翦洪溱、王建国出庭作证,欲证明被告购买地下六合彩,欠30多万债务,由翦洪溱出面整账,借钱偿还债务的情况。被告李某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对原告顾某提交的证据1、3、8,经审查,合法有效,本院予以采信。对原告提交的2、4、5、6、7、9份证据中证实被告李某因购买地下六合彩负债离家出走的事实,几位证人均出庭做证,与本案的事实相符,对此部分证言应予以确认。因被告李某下落不明,无法查清原、被告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故对上述证据中证明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暂不认定。根据上述确认证据,结合当事人的庭审陈述,本院认定以下事实:原、被告于××××年××月××日在桃源县原城关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1994年11月24日生一女孩,取名顾娅妮,现已成年。婚后原、被告夫妻关系一般,被告从2008年开始购买地下六合彩,2013年9月,被告因购买六合彩欠下高利贷后外出,至今下落不明。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但婚后被告不珍惜夫妻感情,沉迷于地下六合彩,且屡教不改,2013年9月因欠下巨额债务后外出,至今下落不明,可见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李某下落不明,无法查清原、被告的财产情况,故对原、被告的共同财产及债务问题在本案中不予处理为宜。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依法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顾某与被告李某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顾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龚丽曼审 判 员 周桃初人民陪审员 谢凤鸣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书 记 员 田国霞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