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兴刑初字第503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10-13
案件名称
(2013)兴刑初字第503号被告人陆文志开设赌场一案一刑事判决书
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来宾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陆文志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兴刑初字第503号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陆文志,男,1989年12月25日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壮族,中专文化,职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8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来宾市看守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兴检刑诉(2013)4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文志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1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12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陆文志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22日23时30分许,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陆文志在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蒙村乡红河天成纸业职工宿舍区3-210室内开设赌场给韦某快、黄某毅、陈某仕等二十五人以“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向赌客每人收取30元的入场费,庄家不定时收取100元的场地费。对于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文志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提供赌博用具,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文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2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陆文志在来宾市兴宾区蒙村乡红河天成纸业职工宿舍区3-210室内开设赌场,提供给赌客韦某快、黄某毅、陈某仕等二十五人以“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向每人收取30元的入场费,庄家不定时收取100元的场地费。公安机关对该赌场进行查处时,将陆文志当场抓获,并收缴了部分赌资。上述事实,被告人陆文志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查处经过、扣押物品清单、收缴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户籍证明以及证人韦某快、黄某毅、陈某仕等二十五人的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文志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文志犯开设赌场罪成立。被告人陆文志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陆文志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条件,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陆文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 判 长 宋文新代理审判员 成 靖人民陪审员 秦素英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陆润岳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