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镜执字第01718-1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11-28
案件名称
徐诚与黄月喜、王桂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1
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芜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诚,黄月喜,王桂平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镜执字第01718-1号申请执行人徐诚,男,1982年11月19日出生。被执行人黄月喜,男,1963年1月23日出生。被执行人王桂平,女,1968年10月6日出生。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2013)镜民一初字第01685号民事调解书,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黄月喜、王桂平位于芜湖市中和商厦的门面房,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对被执行人黄月喜、王桂平位于芜湖市中和商厦门面房的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我院(2013)镜民一初字第01685号、(2013)镜民二初字第00593号关于芜湖市中和商厦门面房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肖雪梅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书记员 马 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