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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郾法执字第11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王晓丽申请执行刘立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郾法执字第11号刘立功:本院已立案受理王晓丽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本院限你于2014年1月4日前按照(2013)郾民初字第0092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