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郾法执字第11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王晓丽申请执行刘立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郾法执字第11号刘立功:本院已立案受理王晓丽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本院限你于2014年1月4日前按照(2013)郾民初字第0092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