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执字第00025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朱思明与刘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0025号刘冬:本院已立案受理朱思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刘冬于二○一四年一月十日前,按照本院(2013)南民一初字第01038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