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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00025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朱思明与刘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0025号刘冬:本院已立案受理朱思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刘冬于二○一四年一月十日前,按照本院(2013)南民一初字第01038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