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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区民初字第10293号

裁判日期: 2013-12-30

公开日期: 2014-01-14

案件名称

黄河与重庆基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河,重庆基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中区民初字第10293号原告黄河,男,1970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委托代理人李娟,女,1970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被告重庆基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河诉被告重庆基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河于2013年12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黄河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河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黄河负担。(此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徐春鹏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徐艳彬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