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怀鹤刑初字第305号
裁判日期: 2013-12-27
公开日期: 2014-08-06
案件名称
罗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拟稿纸发文字号:(2013)怀鹤刑初字第305号缓急密级:签发:审核:拟稿单位:刑庭拟稿人:沈青校对人:向丹份数:份标题: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怀鹤刑初字第305号公诉机关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罗某(绰号“军军”),男,1974年2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中方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8月23日被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经该局决定取保候审。现在家。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湘怀鹤检刑诉(2013)3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6月份,被告人罗某与女友李某甲因恋爱纠纷分手后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由被告人罗某赔偿了李某甲10000元的堕胎费。因被告人罗某赔偿后不服多次发短信、打电话到李某甲家中威胁李某甲及其家人。2013年8月9日17时许,被告人罗某纠集“军军”等两人(均另案处理)窜至怀化市鹤城区芷江路加油站附近,持砖头、凳子等物品将住在此处下楼外出办事的李某甲父母李某乙、谌某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乙的伤势属轻伤,谌某的伤势属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按协议赔偿了被害人李某乙、谌某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20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罗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提出异议,且有书证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收条、谅解书、证人李某甲、邓某的证言、被害人李某乙、谌某的陈述、被告人罗某的供述及辩解、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怀鹤)公(刑)鉴(法伤)字(2013)259、267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照片及手机短信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罗某的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乙、谌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经过社会调查评估,建议对被告人罗某实行社区矫正的意见,对其可以适用缓刑。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人持刑事判决书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审 判 员 沈青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代理书记员 向丹附适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