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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商区法刑执字第00001号

裁判日期: 2013-12-25

公开日期: 2014-07-29

案件名称

宗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一审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法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洛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宗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2014)商区法刑执字第00001号罪犯宗某某,女,1979年12月4日出生于陕西省泾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放火罪于2013年4月24日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取保候审。2013年12月4日本院做出(2013)商区法刑初字00147号判决书,以被告人宗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经查,2013年7月23日罪犯宗某某在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生产一女孩。罪犯宗某某确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二)项,决定对罪犯宗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一年。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