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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汉民初字第48号

裁判日期: 2013-12-25

公开日期: 2014-12-10

案件名称

谢华英与廖守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华英,廖守坤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广汉民初字第48号原告谢华英,女,1964年1月5日生。被告廖守坤,男,1968年8月25日生。本院在审理原告谢华英诉被告廖守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任韬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郑悦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