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汉民初字第48号
裁判日期: 2013-12-25
公开日期: 2014-12-10
案件名称
谢华英与廖守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华英,廖守坤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广汉民初字第48号原告谢华英,女,1964年1月5日生。被告廖守坤,男,1968年8月25日生。本院在审理原告谢华英诉被告廖守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任韬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郑悦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