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郁法建民初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3-12-24
公开日期: 2014-05-29
案件名称
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圩信社与莫树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郁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郁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圩信用社,莫树清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云郁法建民初字第5号原告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圩信用社负责人苏华泉,该社主任。委托代理人区国敏,该社职员。被告莫树清,男,1949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郁南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圩信用社诉被告莫树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圩信用社于2013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圩信用社所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圩信用社撤回起诉。审判员 莫家钦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吴蓉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