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沂刑二初字第175号
裁判日期: 2013-12-24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邱桂芬、赵永彬、刘某、张某、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沂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沂水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深圳市某甲公司,邱某某,深圳市某乙公司,河北省辛集市某制衣公司,刘某,赵某某,张某某,张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