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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沂刑二初字第175号

裁判日期: 2013-12-24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邱桂芬、赵永彬、刘某、张某、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沂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沂水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深圳市某甲公司,邱某某,深圳市某乙公司,河北省辛集市某制衣公司,刘某,赵某某,张某某,张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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