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芜经开执字第00020号
裁判日期: 2013-12-24
公开日期: 2018-08-03
案件名称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曲泰承揽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芜经开执字第00020号曲泰:你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2)芜经开民二初字第0023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文霞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杨静妍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