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民初字第990号
裁判日期: 2013-12-23
公开日期: 2015-09-19
案件名称
林圣民与荀棣、张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圣民,荀棣,张喆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上民初字第990号原告林圣民,男,1968年6月6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XXX,郑州市上街区峡窝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被告荀棣,男,1976年7月10日生,汉族。被告张喆,男,1985年11月2日生,汉族。原告林圣民诉被告荀棣、被告张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彭 勃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人民陪审员 付玉霞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时 磊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