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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济中区商初字第762号

裁判日期: 2013-12-23

公开日期: 2015-03-17

案件名称

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王明坦、王新年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明坦,王新年,王新明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济中区商初字第762号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本区古槐路**号。组织代码16604841-8。法定代表人聂磊,理事长。委托代理人卢宁。委托代理人丁忠证,该单位员工。被告王明坦。被告王新年。被告王新明。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王明坦、王新年、王新明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于2013年10月17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辛锋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代理人卢宁、丁忠证,被告王明坦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新年、王新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称,2012年5月28日,被告王明坦向原告借款5万元,用于经营电焊。借款到期日为2013年5月20日。借款利率为5.467‰,上浮90﹪。被告王新年、王新明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王明坦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未能归还。现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明坦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王明坦辩称,借款属实,同意还款,但因左腿刚做完截肢手术,现没有能力还款。被告王新年、王新明未做答辩。经审理本院认定,2012年5月25日,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王明坦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王明坦向其借款5万元。借款月利率为5.467‰,上浮90%。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同日,原告与被告王新年、王新明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各一份,约定由被告王新年、王新明为被告王明坦在2012年5月25日至2014年5月24日在原告处的办理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权最高额捌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保证范围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等。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被告王明坦发放借款5万元。该笔借款到期后,被告王明坦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原告诉来本院,要求被告王明坦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针对其主张,原告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1、原告与被告王明坦所签借款合同;2、原告与被告王新年、王新明所签最高额保证合同3、保证人担保贷款承诺书;4、王明坦签字的借据一份,载明:金额5万元,证明借款的事实。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被告王明坦均没有异议。被告王新年、王新明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自动放弃质证的权利,本院对上述证据的效力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王明坦、王新年、王新明所签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合同均合法有效,应据此界定各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所应承担的义务。被告王明坦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事实清楚。原告要求被告王明坦对偿还涉案借款本息承担清偿责任,被告王新年、王新明按合同约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亦于法有据,理由正当,本院应当予以支持。被告王新年、王新明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王明坦追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王明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自借款之日按合同约定的相应利率标准计算至本判决限定还款之日止)。二、被告王新年、王新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王明坦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诉讼保全费520元,均由被告王明坦、王新年、王新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辛锋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马丽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