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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绵竹民初字第1794号

裁判日期: 2013-12-23

公开日期: 2014-10-16

案件名称

何海秀诉王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裁定书

法院

绵竹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绵竹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绵竹民初字第1794号本院2013年12月2日对原告何海秀诉被告王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3)绵竹民初字第1794号民事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第6页第6—7行“向原告何海秀支付赔偿款73255.07元”,应补正为“向原告何海秀支付赔偿款75685.37元”。审判员 蔡 力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罗小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