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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惠博法湖民初字第3号

裁判日期: 2013-12-23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一审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博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4)惠博法湖民初字第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我院受理审理原告罗伯林诉被告温瑞宏、马秀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请你行对罗伯林的下列电子式储蓄国债即予冻结。冻结期间为6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冻结期届满或者我院另行通知提前解冻以前,此债券不能转让和支付。客户名称:罗伯林客户号:1644114125930909164411412593XXXX证件号码:4401061972101240344401061972101XXXX债券类型:电子式储蓄国债关联卡折号:622848113145832811162284811XXXXXXXX111冻结金额:代码111703,2013年第5期储蓄国债(电子式)70000元;附:(2014)惠博法湖民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一份。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2014)惠博法湖民初字第3号博罗县人民法院:你院(2014)惠博法湖民初字第3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收悉。我行已对存户罗伯林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元,予以冻结。电子式储蓄国债代码111703,2013年第5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元。年月日此联由执行冻结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法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