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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管法执字第894号

任风喜申请执行宋根发、王爱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12-19
公开日期
2016-03-22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任风喜,宋根发,王爱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管法执字第894号申请执行人任风喜,女,1964年10月8日出生。被执行人宋根发,男,1990年3月28日出生。被执行人王爱全,女,1968年6月10日出生。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俊。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在将执行款支付完毕,被执行人宋根发、王爱全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3)管法执字第89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太鼎

审判员  文宏涛

审判员  白 勇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封宗卫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