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临民一初字第02949号

裁判日期: 2013-12-17

公开日期: 2014-07-18

案件名称

李氏等人诉杨利超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氏,王李氏,熊华伟,熊李现,熊永秀,熊启军,杨利超,安徽省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阜阳客运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3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