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民一金初字第00112号
裁判日期: 2013-12-17
公开日期: 2014-01-22
案件名称
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王育楠、王洪庆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育楠,王洪庆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山民一金初字第00112号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址:焦作市山阳路。法定代表人王小军,理事长。委托代理人赵月梅,该社员工。委托代理人张当智,河南河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育楠,男,46岁。被告王洪庆,男,45岁。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山阳联社)因与被告王育楠、王洪庆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6月2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于2013年11月26日向原告山阳联社送达了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向被告王育楠、王洪庆送达了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保方独任审判,于2013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山阳联社的委托代理人赵月梅、张当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育楠、王洪庆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山阳联社诉称,2008年7月18日,其与二被告签定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9万元,利率11.7‰,期限自2008年7月18日至2009年7月15日,被告王洪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山阳联社依约发放贷款3.9万元。2009年7月15日贷款到期,被告王育楠并未依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经原告山阳联社多次催收无果。原告山阳联社要求被告王育楠返还剩余贷款3.6万元及利息(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7月15日利息按月息11.7‰计算,2009年7月16日以后按照月息17.55‰计算至清偿之日),由被告王洪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二被告负担诉讼费。原告山阳联社提交的证据:1、借款借据1份;2、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份;3、本院(2011)山民初字第1828号民事裁定书1份。被告王育楠、王洪庆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当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视为其放弃相关诉讼权利。经本院审核,原告山阳联社提交的上述证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确认。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18日,原告山阳联社(贷款人)、被告王育楠(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9万元,借款用途购车,借款期限自2008年7月18日至2009年7月15日,借款利率11.7‰,按月结息,到期还本。逾期按日万分之五点八五计算利息。被告王洪庆对上述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到期后二年;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签订合同当日,原告山阳联社向被告王育楠支付了借款3.9万元。2009年7月15日借款期限届至后至今,被告王育楠并未返还上述借款及利息(原告山阳联社自认收取借款3000元及2009年元月31日前的利息),被告王洪庆也未履行担保责任。原告山阳联社于2011年5月15日曾向本院起诉,同年11月4日本院按撤诉处理。本院认为,原告山阳联社与被告王育楠、王洪庆之间借款、担保合同分别依法成立并有效,被告王育楠应当按合同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被告王洪庆作为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山阳联社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育楠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剩余借款3.6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7月15日期间利息以月息11.7‰计算,2009年7月16日至判决确定返还之日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点八五计收);二、被告王洪庆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8元减半收取即419元,由被告王育楠、王洪庆各负担209.50元(暂由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垫付,待履行时结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保方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自斌第2页第1页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