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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49号

裁判日期: 2013-12-17

公开日期: 2014-04-02

案件名称

佛山市xxx陶瓷有限公司与吴xx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佛山市***陶瓷有限公司,吴**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4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路*座。法定代表人宋**,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霍**,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村**巷*号,系该公司员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村东*巷*号,公民身份号码4************。上诉人佛山市***陶瓷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吴**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3)佛城法南民初字第4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佛山市***陶瓷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经审查,佛山市***陶瓷有限公司的撤回上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佛山市***陶瓷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免予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崔景诚代理审判员 钟 ? 玲代理审判员 霍???娟????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书?记?员林嘉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