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执字第1263号
裁判日期: 2013-12-17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2013)海执字第1263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玉俊,苏相臣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海执字第1263号申请执行人王玉俊,男,197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合浦县石湾镇七里村委会周一队**号。被执行人苏相臣,男,1970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合浦县党江镇流星村委会十队***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玉俊与被执行人苏相臣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案件已履行完毕,本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本案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一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郑喜成审判员 叶宗强审判员 李志德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书记员 陈集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