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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海执字第1263号

裁判日期: 2013-12-17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2013)海执字第1263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玉俊,苏相臣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海执字第1263号申请执行人王玉俊,男,197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合浦县石湾镇七里村委会周一队**号。被执行人苏相臣,男,1970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合浦县党江镇流星村委会十队***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玉俊与被执行人苏相臣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案件已履行完毕,本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本案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一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郑喜成审判员  叶宗强审判员  李志德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书记员  陈集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