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16号
裁判日期: 2013-12-17
公开日期: 2014-04-02
案件名称
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伦贵升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伦贵升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41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定代表人杨建华,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杨飞江,女,汉族,住河南省灵宝市。委托代理人陈玉婵,女,汉族,住广东省广宁县南街镇。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伦贵升,男,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上诉人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物业)因与被上诉人伦贵升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3)佛城法湾民初字第28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后,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广东省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判决:“一、原告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伦贵升带薪年休假工资1445.23元;二、原告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伦贵升高温津贴750元;三、驳回原告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免收诉讼费。”百花物业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的主要内容和上诉请求是: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1.伦贵升入职时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告知百花物业其实际的工龄,也没有向百花物业提供证明其实际工龄的证据,因此在伦贵升入职时,双方约定按照每年5天年休假支付年休假报酬。对此约定,伦贵升从未向百花物业提出任何异议。2.伦贵升工作地点为室内,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0摄氏度,不符合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二、原审判决责任划分错误。伦贵升故意不告知百花物业其真实工龄,是造成百花物业不能正确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因其故意行为而给伦贵升造成损失的,该损失理应由伦贵升自行承担。请求判令:1.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2.判决伦贵升承担本案的上诉费用。伦贵升答辩称:原审判决正确,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材料。经本院审查,原审对证据认证无误,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对原审基于前述证据而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本案是劳动合同纠纷。百花物业主张由于伦贵升隐瞒其工龄和年龄导致伦贵升带薪年休假损失应由伦贵升自行承担责任。从本案事实来看,伦贵升在原审中提交了一份应聘人员登记表,表上记载了伦贵升的工作经历,可以得出伦贵升的工龄,虽然百花物业对该证明未予确认,但作为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让员工填写登记表符合常理,伦贵升提交的登记表显示,其未对工作经历进行隐瞒,而百花物业虽然主张伦贵升隐瞒工龄,却未能提交证据证明,且从伦贵升的参保记录也可以显示出伦贵升的工作经历和工龄情况,百花物业作为用人单位亦为伦贵升办理了社会保险,其完全可以查询获知伦贵升的工作经历及工龄情况。故百花物业关于伦贵升隐瞒工龄的主张不能成立,对于伦贵升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待遇,百花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伦贵升的工龄和在百花物业的工作时间,折算出其应享受4天年休假,故百花物业应向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921.84元,扣减百花物业多发的工资476.61元,百花物业尚欠伦贵升带薪年休假工资1445.23元。原审对此处理正确,本院予以维持。关于高温津贴,伦贵升虽然不是从事露天作业,但百花物业未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工作场所的温度降至33℃以下,参照《广东省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百花物业应当向伦贵升支付2012年度的高温津贴750元。百花物业主张无需支付高温津贴的主张缺乏理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处理结果得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陈庆莉代理审判员 ?侯???进代理审判员 ? 黄 春 英????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书?记?员?韩迎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