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鄂石首刑初字第00114号
裁判日期: 2013-12-17
公开日期: 2014-07-31
案件名称
朱太平、袁某某、徐某甲、张某甲、朱某某寻衅滋事罪,XXX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石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太平,XXX,袁某某,徐某甲,张某甲,朱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