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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惠民初字第3189号

裁判日期: 2013-12-16

公开日期: 2015-02-02

案件名称

林聪贵、陈久香、王德秀、汪婷停、林仪涵、林培阳与何细清A、何细清B、陈军龙、何祖红、何振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聪贵,陈久香,王德秀,汪婷婷,林仪涵,林培阳,何细清,陈军龙,何祖红,何振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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