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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杭临商初字第1862号

裁判日期: 2013-12-16

公开日期: 2014-03-07

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与蓝小亚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临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蓝小亚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杭临商初字第1862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负责人:陆云佳。委托代理人:汪荣辉。被告:蓝小亚。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为与被告蓝小亚信用卡纠纷一案,于2013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笑庆独任审判,于2013年12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委托代理人汪荣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蓝小亚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起诉称:被告蓝小亚于2008年5月9日向我行申领长城信用卡,经我行审核符合申领长城信用卡发放要求。被告领卡后持卡透支至2013年9月10日,透支本息合计41953.48元。事后经我行多次上门、电话、信函追讨,被告一直以无力偿付为由久拖不还。为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判令:1、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本息合计人民41953.48元(利息算至2013年9月10日,以后产生利息仍按合同规定执行);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为证明诉称事实,原告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证据一、长城信用卡申请表及领用协议复印件各一份(与原件核对一致),证明被告向原告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对利息、罚息进行约定的事实。证据二、交易明细一份(来源于中国银行信息系统),证明截止2013年9月10日,被告欠原告信用卡本息共计41953.48元的事实。被告蓝小亚既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供证据。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本院经审核认为,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自动放弃举证、质证权利,原告提供的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对其证明效力予以确认。根据上述确认的有效证据和当事人陈述,本院认定本案事实与原告的诉称一致。本院认为:被告蓝小亚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领信用卡并持卡透支消费、取现,双方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该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现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蓝小亚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自动放弃抗辩权。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蓝小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信用卡欠款本息合计41953.48元(利息计算至2013年9月10日,之后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的利息仍按协议约定标准计算)。如果被告蓝小亚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49元,减半收取424.5元,由被告蓝小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49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为工行湖滨分理处,帐号为1202024409008802968)。审判员  王笑庆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书记员  邹家豪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