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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穗中法刑一初字第60号

裁判日期: 2013-12-16

公开日期: 2014-05-12

案件名称

李广志、刘汉稳、赵某贩卖、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广志,刘汉稳,赵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第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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