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罗法民二初字第2979号
裁判日期: 2013-12-16
公开日期: 2017-04-05
案件名称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详见列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详见列表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深罗法民二初字第2979号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遵义路100号虹桥上海城B栋。法定代表人陈凤龙。委托代理人蓝德祺,该司职员。委托代理人方向东,该司职员。被告详见列表。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案件中止审理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饶 弢人民陪审员 钟悦欢人民陪审员 赵 佳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周常焱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