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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福法执字第8850号

裁判日期: 2013-12-16

公开日期: 2015-11-28

案件名称

周岩与申勇婚姻家庭、继承普通执行查扣冻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深福法执字第8850号申请执行人周某,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被执行人申某,住址广州市海珠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申某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款项或提取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债务152192.84元、逾期利息和本案有关费用。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陈秀松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书记员  张 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