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西民初字第050号
裁判日期: 2013-12-16
公开日期: 2015-08-27
案件名称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与《中国服饰报》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中国服饰报》社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西民初字第050号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B座2C2室。法定代表人路毅,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崔可,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服饰报》社,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号*号楼*层。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服饰报》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双方已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国服饰报》社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洪成宇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书记员 夏 旭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