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单执字第940号
裁判日期: 2013-12-14
公开日期: 2015-11-20
案件名称
黄启存申请执行黄书理、孟庆丽债权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策划那个徐裁定书
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单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单执字第940号申请执行人黄启存,男,1963年6月29出生,汉族。被执行人黄书理,男,1981年4月10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孟庆丽,女,1985年4月10日出生,汉族。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2013)单民初字第87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黄书理、孟庆丽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按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经查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主动要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第六项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时社教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张景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