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文法执字第946号申请人宋超,男,汉族。被执行人张青民,男,汉族。被执行人李东花,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超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青民、李东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张青民、李东花名下财产10万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东宝
审判员 孔 希
审判员 王建军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 韩 飞 来自:
宋超申请执行张青民、李东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文法执字第946号申请人宋超,男,汉族。被执行人张青民,男,汉族。被执行人李东花,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超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青民、李东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张青民、李东花名下财产10万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东宝
审判员 孔 希
审判员 王建军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 韩 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