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鄂竹山民初字第01871号原告赵鹰,女,生于1971年8月14日,汉族,居民。被告陈中庆,男,生于1961年8月13日,汉族,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赵鹰诉被告陈中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下落不明,被告不出庭参加诉讼无法查清本案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 余明彬
审判员 胡克文
审判员 方治平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 孙珍珍 来源:
赵鹰与陈中庆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鄂竹山民初字第01871号原告赵鹰,女,生于1971年8月14日,汉族,居民。被告陈中庆,男,生于1961年8月13日,汉族,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赵鹰诉被告陈中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下落不明,被告不出庭参加诉讼无法查清本案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 余明彬
审判员 胡克文
审判员 方治平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 孙珍珍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