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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即执字第1906号

裁判日期: 2013-12-11

公开日期: 2014-06-12

案件名称

王法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法财,郭丰杰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即执字第1906号申请执行人王法财。被执行人郭丰杰。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法财与被执行人郭丰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我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现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12)即民初字第127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隋兆忠审判员  于周旭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书记员  兰恭岩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