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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莲执字第00069号

裁判日期: 2013-12-11

公开日期: 2014-08-1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曹辉与被执行人陕西航天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曹辉,陕西航天建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莲执字第00069号申请执行人曹辉,男。被执行人陕西航天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站平,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莲劳仲案字(2013)第128号仲裁裁决书书已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陕西航天建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壹万壹仟玖佰贰拾捌元壹角伍分(11928.15元)。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马冰峰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书记员  许光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