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美民一初字第1792号
裁判日期: 2013-12-11
公开日期: 2014-12-09
案件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与吴淑銮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吴淑銮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美民一初字第1792号原告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原和村上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人符志坚,海口市美兰区新丰法律事务所主任。委托代理人王仕雄,男。被告吴淑銮,男。原告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和村上村)诉被告吴淑銮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和村上村的法定代理人王经全及其委托代理人符志坚、王仕雄,被告吴淑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和村上村诉称,原告村原名为和村上经济社,土地总面积为345.45亩,经海口市政府2004年6月22日确权后,颁发海口市集有(2004)第001830号土地证,地号01-110062,图号C052044。被告占用原告土地长达9.8年,从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经多次与被告协商,及经村委会、演丰镇政府、国土所协调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将所占土地0.96亩交还原告;被告自行清理地上树木和附属物,恢复原状;赔偿造成的原告经济损失10348.8元(每亩按1100元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被告吴淑銮辩称,原告所述不是事实,我们美仁村承包田地,坡地不承包,谁先用就是谁的,这块地是我先用的,做了几十年。后来国土部门才来确权。确权时我们村有三个代表出面,我签名,另外二个代表不同意签名,我签名后我也知道错了。国土部门定点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我们村的10亩地确权给了原告。我使用的土地没有0.96亩,没有实际测量过,但这地是我们村的,不是原告的。经审理查明,原告原名为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经济合作社。2004年6月22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向原告颁发证号为海口市集有(2004)第001830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该地位于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地号为01-11-00062,土地总面积230073.87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为19637.8平方米。原告认为被告自2004年开始在该地上占地0.96亩种植椰子树等农作物,侵占其合法权益,经向被告干涉及通过多部分进行协调未果,遂成讼。被告认可椰子树是其种植的,但认为该地属其村集体所有。案在审理中,经调解无效。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及宗地图、和村上经济社土地红线图、相片,上述证据已经庭审质证和本院的审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案为凭。本院认为,合法拥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原告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确权并颁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依法取得该地的所有权,对该地享有收益、占有、处分、使用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被告没有合法理由占用该地的部分土地,已构成侵权,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将所占土地交还原告,自行清理地上树木和附属物,恢复原状,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主张本案讼争的土地是其村集体的,不是原告的,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支持。如被告对该地的确权行为有异议,可通过别的途径要求处理,本案不作处理。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占用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10348.8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吴淑銮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自行将在原告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位于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证号为海口市集有(2004)第001830号集体土地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及地上附属物清除,停止侵权,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归还原告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二、驳回原告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8.72元,由原告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南村委会和村上村民小组负担158.72元,被告吴淑銮负担1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周 强审判员 周碧忠审判员 韦王文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书记员 吴霍文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六十三条第一款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