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文法执字第1000号
裁判日期: 2013-12-11
公开日期: 2015-09-29
案件名称
荣爱霞申请执行王文平健康权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荣爱霞;王文平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文法执字第1000号申请人荣爱霞,男,汉族。被执行人王文平,男,汉族。本院在执行荣爱霞申请执行王文平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王文平存款8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常 波审判员 刘立铭审判员 孔 希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书记员 郭 浩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