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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耀刑初字第00055号

裁判日期: 2013-12-11

公开日期: 2014-08-25

案件名称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陆平、姚旗旗、孙战辉、阴恩峰、李爱强、幸黎明到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铜川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陆平,姚旗旗,孙某某,幸某某,阴某某,李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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