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来民一初字第00959号

裁判日期: 2013-12-10

公开日期: 2014-11-19

案件名称

宗开俊与湖北公路客运公司汉口运输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来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宗开俊,湖北公路客运公司汉口运输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营业部,徐国栋,安徽省淮南市华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