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牟执字1255-2号
裁判日期: 2013-12-10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史明忠申请执行曹广彦侵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史明忠,曹广彦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牟执字1255-2号申请执行人史明忠,男,生于1994年10月13日,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息县。被执行人曹广彦,男,生于1979年9月2日,汉族,农民,住中牟县。本院于2012年2月20日作出的(2012)牟民初字第899-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曹广彦所有的豫AQX0**号轿车一辆。现该车已拍卖成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曹广彦所有的豫AQX0**号轿车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高书亮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书记员 段攀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