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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011号

裁判日期: 2013-12-10

公开日期: 2014-04-02

案件名称

黄绍汉与徐勇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黄绍汉,徐勇,佛山市南海区悦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海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徐瑞英,深圳市维泰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徐颖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六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01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绍汉,男,汉族,1967年11月24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委托代理人李小红,广东法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勇,男,汉族,1971年11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悦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定代表人徐勇。原审被告佛山市海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定代表人徐勇。原审被告徐瑞英,女,汉族,1971年12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原审第三人深圳市维泰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法定代表人曾祥金,董事长。原审第三人徐颖,女,汉族,1964年10月29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述两原审第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陈美莲,深圳市维泰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员工。上述两原审第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李鹤松,东方昆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黄绍汉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2)佛南法桂民初字第455-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驳回黄绍汉请求撤销徐勇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维泰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4.9166%的股权给徐颖的行为的起诉。驳回起诉案件不收取驳回起诉请求部分对应的受理费。就被驳回起诉的请求,黄绍汉已预交相应的受理费5376元,在裁定生效后经黄绍汉向法院申请,法院予以退回。财产保全费3470元,由黄绍汉自行承担。上诉人黄绍汉不服上述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纠正。原审法院于2012年12月10日受理本案,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2012)佛南法桂民初字第45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徐勇转让给徐颖的维泰斯公司4.9166%的股权。原审未支持黄绍汉有关南海区是徐勇经常居住地的主张,坚持认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是管辖法院,并裁定驳回起诉。黄绍汉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规定,原审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请二审法院予以纠正。据此请求:撤销(2012)佛南法桂民初字第455-3号民事裁定书,由原审法院将本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移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被上诉人徐勇及原审被告徐瑞英、佛山市南海区悦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海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作答辩及陈述。原审第三人深圳市维泰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徐颖述称,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驳回上诉。一、黄绍汉同案起诉民间借贷纠纷和撤销权纠纷,但二者属于不同案由,不能并案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吴县供销合作总社工业供销公司与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嘉达贸易公司、福建省厦门桐江进出口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指定管辖的通知》,撤销权纠纷应另案起诉。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撤销权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管辖,基于以上两点,原审法院只能裁定驳回撤销权纠纷起诉,不能移送管辖。而且即使移送也应是全案移送,不能只移送一部分,黄绍汉起诉民间借贷纠纷符合起诉条件,原审法院有管辖权,而深圳福田法院没有管辖权,民间借贷纠纷不能移送,因此原审无法全案移送,也就不能适用移送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经审查,因无法确定南海区为徐勇现在的经常居住地,原审法院认定撤销权诉讼部分不属于该院管辖并无不当。由于黄绍汉同案起诉了民间借贷纠纷和撤销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部分原审法院已经做出审理,难以全案移送,故相较黄绍汉要求撤销权纠纷部分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原审法院告知其可另案至徐勇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更为适宜,亦并不影响黄绍汉主张权利。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徐?立?伟审?判?员?蔡?成?中代理审判员 ?舒?????琴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书?记?员?吕?倩?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