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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昆张商初字第0062号

裁判日期: 2013-12-10

公开日期: 2014-04-18

案件名称

苏州殿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与昆山姜柏精密橡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张浦)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昆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苏州殿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姜柏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昆张商初字第0062号原告苏州殿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澄湖村张林公园西侧。法定代表人李建刚,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沈文,江苏巨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昆山姜柏精密橡塑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市张浦镇白米璐3号2号房。法定代表人蔡明瑞,该公司总经理。原告苏州殿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殿嘉公司)与被告昆山姜柏精密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姜柏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3年12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殿嘉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姜柏公司经本院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期满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殿嘉公司诉称:2011年10月开始,殿嘉公司与姜柏公司发生塑胶产品定作交易往来。姜柏公司累计结欠价款204076.88元,后经公司催讨,姜柏公司仅支付150000元,余款54076.88元一直拖延未予支付,故殿嘉公司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姜柏公司向殿嘉公司支付价款54076.88元。被告姜柏公司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殿嘉公司与姜柏公司发生透光罩等塑胶产品定作交易往来。殿嘉公司为姜柏公司定作各种型号的透光罩等塑胶产品。定作完成后,殿嘉公司按约向姜柏交付定作物。双方签订对账单,确认定作款共计为146552.38元。对账后,殿嘉公司向姜柏公司开具总价款为146552.38元的增值税发票。2012年6、7月期间,姜柏公司向殿嘉公司支付人民币92475.5元。姜柏公司尚欠殿嘉公司定作款54076.88元。姜柏公司未及时定作款,引起本案纠纷。上述事实有殿嘉公司提供对账单、送货单、增值税发票、发票签收单等各三套、采购单两份以及殿嘉公司在庭审中的陈述等证据所证实。本院认为:殿嘉公司公司与姜柏公司之间的发生的承揽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殿嘉公司按约向姜柏公司交付定作物,姜柏公司理应及时支付定作款,姜柏公司拖欠定作款54076.88元不付,引起纠纷,责任在己方,故对殿嘉公司要求姜柏公司支付定作款54076.88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姜柏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昆山姜柏精密橡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殿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定作款54076.8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2元,公告费690元,合计1842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帐号:10-550101040009599。审 判 长  李志辉人民陪审员  盛永林人民陪审员  徐明芳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书 记 员  汤 诚﹤附相关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