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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十堰中行辖字第00002号

裁判日期: 2013-12-10

公开日期: 2014-03-26

案件名称

与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确认一审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十堰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鄂十堰中行辖字第00002号原告杨明举,杨正生,王从先,杨正典,杨正根诉被告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确认一案,属本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为了方便诉讼,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可移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