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建民初字第1769号
裁判日期: 2013-12-10
公开日期: 2014-04-30
案件名称
原告许学楼诉被告沈琴排除妨害纠纷裁定书
法院
建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学楼,沈琴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建民初字第1769号原告许学楼,男,汉族,居民。被告沈琴,女,汉族,居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许学楼诉被告沈琴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许学楼于2013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许学楼向本院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许学楼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80元,由原告许学楼负担。审判员 高 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书记员 徐业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