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芜经开执字第00346号本院在执行上海皆豪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韦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安徽韦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安徽韦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判员 方 萍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周晔枫 来源:
上海皆豪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韦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芜经开执字第00346号本院在执行上海皆豪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韦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安徽韦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安徽韦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判员 方 萍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周晔枫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