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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良少刑初字第8号

颜铭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12-03
公开日期
2019-12-18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当事人
颜铭生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