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温平民初字第759号

温州大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兰胜利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12-03
公开日期
2016-06-30
所属地区
平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
温州大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兰胜利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温平民初字第759号

原告:温州大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震。

委托代理人:俞建波。

被告:兰胜利。本院在审理原告温州大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兰胜利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3年11月2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经审查后于同日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倪维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书 记 员  林廷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