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紫民初字第00649-1号
裁判日期: 2013-11-09
公开日期: 2014-12-02
案件名称
[2013]紫民初字第00649-1号原告郭某某诉被告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紫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紫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某某,吴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紫民初字第00649-1号原告郭某某,女,汉族,陕西省紫阳县人。被告吴某,男,汉族,陕西省紫阳县人。本院于2013年11月6日受理的原告郭某某诉被告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伍贤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伍贤畅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九日书记员 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