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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岑刑初字第362号

裁判日期: 2013-11-08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2013)岑刑初字第362号刑事判决书

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岑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佳礼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岑刑初字第362号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佳礼,男,26岁。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岑检刑诉(2013)3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佳礼犯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谢子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佳礼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3年7月16日下午,被告人李佳礼在岑溪市华侨街满堂红宾馆对面,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覃某某。2、2013年7月20日下午,被告人李佳礼在岑溪市邮政局门口,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覃某某。3、2013年7月23日11时许,被告人李佳礼在岑溪市华侨街满堂红宾馆对面,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覃某某。4、2013年7月23日15时许,被告人李佳礼在岑溪市华侨街满堂红宾馆对面,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覃某某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李佳礼持有净重0.07克的毒品海洛因1小包、人民币250元以及金立牌手机1台。就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当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认为被告人李佳礼违反国家禁毒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李佳礼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16日至23日间,被告人李佳礼在岑溪市区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覃X吸食。具体事实如下:1、2013年7月16日下午,李佳礼在岑溪市华侨街满堂红宾馆对面,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覃某某吸食。2、2013年7月20日下午,李佳礼在岑溪市邮政局门口,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覃某某吸食。3、2013年7月23日11时许,李佳礼在岑溪市华侨街满堂红宾馆对面,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覃某某吸食。4、2013年7月23日15时许,李佳礼在岑溪市华侨街满堂红宾馆对面,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覃某某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李佳礼持有净重0.07克的毒品海洛因1小包、人民币250元以及金立牌手机1台。上述事实,被告人李佳礼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缴获李佳礼持有的毒品海洛因1小包、手机1台、人民币250元(均系照片)、书证受案登记表、线索来源、身份证明、扣押物品清单、称量记录、检查笔录、检测报告书、证人覃某某的证言、岑溪市公安局作的现场指认笔录、现场指认照片、辨认笔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李佳礼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佳礼违反国家禁毒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佳礼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李佳礼多次贩毒,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幅度内量刑。被告人李佳礼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属于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李佳礼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佳礼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7月23日起至2017年1月22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二、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李佳礼的毒品海洛因0.07克、毒资人民币250元和作案工具金立牌手机1台,均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庞 勇代理审判员 黄 友人民陪审员 李清波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书 记 员 李果言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