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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房民初字第11125号

裁判日期: 2013-11-04

公开日期: 2015-12-07

案件名称

孙梦与仉红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梦,仉红蕾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房民初字第11125号原告孙梦,女,1988年6月10日出生。被告仉红蕾,女,1991年2月21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梦诉被告仉红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梦于2013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仉红蕾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孙梦撤回起诉。代理审判员 安 乐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书 记 员 果继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