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房民初字第11125号
裁判日期: 2013-11-04
公开日期: 2015-12-07
案件名称
孙梦与仉红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梦,仉红蕾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房民初字第11125号原告孙梦,女,1988年6月10日出生。被告仉红蕾,女,1991年2月21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梦诉被告仉红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梦于2013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仉红蕾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孙梦撤回起诉。代理审判员 安 乐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书 记 员 果继情 来自